关于举办济宁医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9-05-16浏览次数:1182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精神,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宁医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张成博

副主任委员:赵  敏   崔  文   于景科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上官国强  卫明武  王文军  王传功  王慧云  孔繁之

刘  宁   刘传新  刘兆民  刘瑞文  关  晶  孙  冰

李功迎   张春芝  陈  廷  秦建中  班  博  耿海霞

曹  勇   程  刚  戴伟娟

秘书:陈  廷  卫明武  刘瑞文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1、2、3)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作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大赛安排

(一)第五届大赛省赛将举办“1+3”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版块。“3”是3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师生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活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

(二)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原则上为5-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三)校级比赛设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其中高教主赛道项目由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负责,“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由团委负责。

五、赛程安排

(一)项目报名(4月-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校赛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校级比赛(6月)。报名结束后,学校举办校级比赛,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须达到15%的在校生参赛率;高教主赛道参加校级初赛的项目数一般要达到每千名在校生20项以上;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数一般要达到每千名在校生2项以上。高校晋级省赛的名额以6月30日24时各院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进入校赛阶段的报名项目数为基数按 50:1 的比例进行分配,同时考虑各院校赛事组织、上届大赛获奖等因素进行调整。省教育厅将“互联网+”大赛的参与及获奖情况设为高校分类考核的一个考核指标,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教师、学生报名参赛,往届校赛中获奖项目仍可报名参赛。各二级学院大赛报名项目数和参赛学生数的最低限额详见附件5。

(三)参赛指南详见附件2、3,评审规则、学生操作手册及参赛手册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

(四)联系人

1.高教主赛道创意组:周军燕  0633-2983769

2.高教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韩广勋  0537-3616070

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活动组:张一梦  0633-2983630

(五)请于6月1日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4)。

七、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联合举办。

 附件:1.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2.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参赛指南

3.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指南

4.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5.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