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以下简称省药科院)隶属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药科院一直以实现药物研究的自主创新为主要出发点,在优化集成现有技术基础上,构建以生物药物、化学药物、糖药物、海洋药物及天然药物为主要特色的创新药物研究与开发平台。
近年来,省药科院先后承担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国家山东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和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多糖类药物工程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的建设工作。主要承担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研究与开发工作,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临床急需的新药物、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工作;开展药物非临床研究工作;承担医用电子仪器、医院设备、康复器械、中医医疗器械等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开展科技合作交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 专业 名称 | 学历 学位 | 招聘 人数 |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剂学,药物化学,中药学,药物分析,药理毒理等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3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公共服务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上表。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将电子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为主题发送至邮箱hr@sdaps.cn。面试前请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一)报名时间:招聘简章发布后,即可报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材料:按招聘岗位要求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扫描件;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7、个人简历一份。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三)联系人:伊女士,刘先生。
(四)联系方式:0531-88907247,0531-81213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