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时间:2026-03-31浏览:10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规定,恪守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保障学院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及学院研究决定,对全院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覆盖全院各教学、科研及实验场所,重点包括:

(一)教研室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办公区域用电安全、消防设施配备与完好情况;文件资料规范管理情况;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等。

(二)科研室

科研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危化品、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存储、使用与处置情况;实验设备安全运行与维护情况;科研场所消防、用电、防盗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   

(三)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教学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仪器设备、压力容器、水电管线等安全状况;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领用、回收全流程管理情况;实验室通风、消防、应急防护设施配置情况;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

2026年4月2日(周四) 下午2:30

三、检查方式

学院领导班子带队,抽调部分科室负责人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现场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场所、随机问询交流、隐患现场反馈等方式开展全面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安全风险点,提前做好资料整理和现场准备工作。

(二)检查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

(三)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切实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提升学院安全管理水平。

 

 


 

 

                             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