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7-05-30浏览次数:269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8号)的有关要求,我校将组织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我校现任或拟聘的教师。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3.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中所规定的要求;

(2)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未系统学习的,应按规定补修,并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1、2、3和第4条第(4)项中规定的条件。

二、2017年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下列申请人员应参加面试:

1.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含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

2.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本科学习期间缺少毕业教育(教学)实习或教育(教学)实习达不到合格成绩的。

(二)面试内容

1.理论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对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理解和把握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语言表达、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以及基础理论和基本专业素质等;

4.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制作使用微课、多媒体课件等能力。

(三)面试程序和方法

面试主要通过试讲和面试等形式进行。

1.试讲:

(1)以板书形式简要介绍试讲内容的重点、难点、以及要达到的目的。时间3分钟;

(2)按教学要求正式试讲。时间15分钟;

(3)对试讲内容进行反思。时间3分钟;

(4)试讲时应试者应提供相应教案。

2.面试:主要采用观察、问答等形式,围绕试讲、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面试时间9分钟,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由专家提问,试讲人答辩。

3.试讲、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至10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1.个人网上申报

5月22日-6月1日,各单位组织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使用A3纸双面打印,表中内容须与网上申报系统数据完全一致。

2.各单位汇总

5月26日前,各单位上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4)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3. 6月7日—11日,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http://www.gspxzx.sdnu.edu.cn/)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任教学科提交面试申请。

4.面试

6月26日—7月1日:学校组织专业评议组对需要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各单位将申请人如下材料收齐后,面试时由专人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具体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使用A3纸双面打印,表中内容须与网上申报系统数据完全一致;

(2)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

①高等学校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者,提供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的聘书或聘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系列职称证明不属免试范围;

②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鉴定认可;

③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学习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当次有效);

(7)《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须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医院公章;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联 系 人:路海

联系电话:3616568,67309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7年5月22日